感謝各位熱烈參與「 1/1~1/31 閃耀幸福新年抽獎活動」!
在此公布第一波得獎名單:
- 曼谷雙人來回機票-新年幸福旅遊金(價值NT$20000),共1名
謝●瑩 0988●●●894
※電話預約來店者、LINE預約者恕不符合活動資格。
※抽獎機會依單筆訂單總額為準,如該筆訂單金額滿5萬元即可參加抽獎,10萬元即有2次抽獎機會,依此類推。若單人成立多筆訂單金額恕無法累計,如A第一張訂單為4萬元,第二張訂單為3萬元,恕不符合抽獎資格。如B第一張訂單為12萬元,第二張訂單為3萬元,享2次抽獎機會。
※抽獎資格依訂單成立時間為準,1/1~1/15獎項僅抽取1/1~1/15成立訂單之滿額顧客;1/16~1/31獎項僅抽取1/16~1/31成立訂單之滿額顧客。
※I-PRIMO保有活動最後變更、解釋、行使之權益,恕不另行告知。
※第一波得獎名單將於2025/1/24(五)公告於網站,得獎者需於2/7(五)前完整填寫機會中獎申報單後正本寄回,若無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第二波得獎名單將於2025/2/7(五)公告於網站,得獎者需於2/14(五)前完整填寫機會中獎申報單後正本寄回,若無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※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機會中獎獎項超過新台幣一千元者(含),主辦單位須依法申報為個人所得,得獎者需完整填寫機會中獎申報單後寄回,若無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※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(含),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%稅額(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,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%)。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。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,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 。
※待兌獎窗口確認收取得獎者之中獎申報單(正本)以及需繳納的稅額後,則會立即安排兌獎。
※獎項『新年幸福旅遊金』非現金獎項,須向合作旅行社兌換等值旅遊商品並於2025/12/30(含)前使用完畢。兌換須知請參照得獎函說明。
※其他未盡事宜請依兌獎函內說明為準,得獎者如有違反得獎函內任一條款,I-PRIMO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